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管理,根据《关于对逾期未毕业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及清退的决定》,对在册年限超 3 年但未达 6 年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每年对其进行学业预警,博士生本人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方可继续学业,延期申请需一年一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博士学籍在册总年限不得超过 8 年。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以下学生:樊佳伟,男2014级,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号:141080201043,身份证号:622824********0015 。该生于2014年9月入我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已超出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且至今未提交个人书面延期申请,特此公告。
在此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若我院仍未收到个人书面延期申请,将按照文件规定,若学籍在册年限达到8年,仍未完成博士学业,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博士学业,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