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是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也是进行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为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材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教材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总方针,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大力提高教材质量,努力搞活搞好教材建设及管理。
2.教材工作的具体任务:规划、组织本院的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做好各种教材的征订工作及自编讲义的印刷工作,保证按时足量供应;贯彻落实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组织机构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要在教学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学院设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聘请各系主任、教学部主任和具有教学经验、编写教材经验丰富的专家为成员,负责学院的教材建设工作。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范围
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的职责范围如下:
1.确定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定各项措施和政策;
2.审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3.组织编写、评议和审定自编教材(含讲义)及推荐出版、评选优秀教材;
4.组织、指导、实施多媒体课件的建设和优秀CAI课件的评选工作;
5.推进双语教学的教材建设工作;
6.检查本学院的教材建设进度情况,协助解决困难,督促按期交稿;
7.对学院教材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评优及研究活动;
8.讨论和修订有关教材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教材建设
1.学院要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2.学院要结合本院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做好学院教材建设的规划,做好向学校推荐教材建设规划的精品教材等重点选题。
3.各系、教学部要认真做好各学科主要课程使用教材的选用工作,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对于不具备自己编写高质量教材条件的课程,应选用外校编写的质量较高的教材。因教学需要确有必要自编且能保证质量的,须经系(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并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进行。
4.各系、教学部要重视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的编写规划,要从课程建设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高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少数课程上课无教材(讲义)或原有教材过分陈旧落后的现象。各系、教学部对所有的必修课应有可选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或自编讲义。
5.为保证教材(讲义)的编写质量,对教材编写质量作如下要求:
(1)教材编写必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和教育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
(2)教材的编写应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教材内容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育目标与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3)教材的编写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成就,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4)教材编写要做到“少而精”,概念的说明、理论的阐述、公式的推导必须清楚正确,层次分明。文字规范、简练,语言流畅。使用的数据、图表和资料要准确、可靠;
(5)编写教材的字数,根据教学计划的总学时数,每学时不超过4000~5000字;
(6)实验、实习指导书是配合教学进行实验、实习的指导性教材,其内容、方法、操作等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掌握,内容应与教材紧密结合。
6.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结束后,均进行审定。
7.教材主审由主编提出建议人选,主审必须为该学科专家,一般应具备教授、副教授级职称,主审不参加教材的编写工作,一门教材由一名主审统审全书。
8.印刷自编教材(讲义)时,需经系、教学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为保证课前学生用书,自印教材需在使用前两个月交稿。
四、教材订购与供应
1.每年5、6月和11、12月分别为下一年春、秋季教材的征订时间。订购教材不论通过何种渠道,均由学校教材科统一办理,未经教材管理部门的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一律不得擅自订购教材,向学生推销。
2.各系、教学部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教材预订手续。凡没有按期预订教材,均按部门教学事故处理。
3.各系、教学部接到预定通知后须认真研究,根据教材选用要求和库存教材情况,组织有关教师,确定订购书目,填写《教材预订单》,由系、教学部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盖章,教学秘书汇总后报送学校教材科。预定教材数量一般以一届学生使用为准。
4.填报教材预定单时,要注意写清相关内容(包括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版别、使用班级和数量),以免出现差错。
5.为避免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各系、教学部应慎重选定教材和确定订数。已预订或购置的教材,不得因授课教师的更换等原因而随意更换。
6.学生用书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前集中购买,班级集体领取。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购书或退书。学生有学籍变动(留级、转专业)时,已领教材不予退换。
7.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所需教材由各系、教学部在开学前统一上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到教材科领取。同一教材使用两遍后,可以重领一次,修订再版的例外。
五、评奖
1.学院积极组织推荐我院教师编写的优秀教材参加学校、省级及国家的优秀教材评奖活动,获奖教材按其获奖级别作为教学、科研成果记入教师档案。
2.学院将定期对本校学生使用一年以上的教材、讲义、讲稿等进行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