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学院各专业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合理。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
1.培养方案的修订应遵循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学生中心、目标导向、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理念,以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为依据组织实施。
2.培养方案的修订周期一般为2~4年。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毕业生反馈意见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修订时应严格遵守学校《兰州理工大学的关于本科培养计划编制与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当前阶段执行的《兰州理工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
3. 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学院总体组织,各专业具体负责实施。
二、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专业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培养目标
2.毕业要求
3.主干学科
4.毕业专业核心课程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6.主要专业实验课程
7.基本学制
8.毕业合格标准
9.学位授予条件
10.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11.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12.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13.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
14.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三、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程序
1.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小组,按照学校发布的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培养方案修订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五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应对毕业学生服务面向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及人才定位等有明确的描述。
第二步:制定专业毕业要求,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明确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专业毕业要求时应能覆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给出的12条毕业要求,并体现可衡量的特征。
第三步:拟定培养计划(课程体系),明确毕业要求指标点与所有教学环节的支撑关系,制定课程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
2.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结合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毕业生反馈意见,收集整理上一轮培养方案执行过程的反馈信息,认真分析后确定需要采纳的意见,在拟定培养方案时予以体现。
3.各专业组织或聘请相关行业、同行专家对所修订培养方案进行评阅,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4.各专业将修订的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修改。
5.学院将各专业修订的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发布实施。
四、培养方案的执行
经学校批准同意执行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学院负责组织执行。任何专业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拒绝执行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
各专业应将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及时向师生公布,以便教师安排教学计划和学生安排学习计划。
各专业负责组织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
五、培养方案的修改
经学校批准执行的培养方案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改。
为了持续改进,专业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对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行达成评价,评价后如发现问题需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的,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修订的程序,由专业提出培养方案修订的书面报告,说明修订的理由,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修订;依据程序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凡涉及更改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增开或减开、更换课程(含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等,均属于更改培养方案。
六、其它
1.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属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