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的科技创新及创业实践工作,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设置
1、整合学院现有科技创新及创业教育资源,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全面负责学院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中心挂靠在工程训练中心。
2、中心下设机械设计科技创新基地、机器人科技创新基地、综合创新基地、3J科创协会、航模协会、学生创业中心、办公室。
3、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主任由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分管创新基地和创业中心;办公室和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合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管理及运行模式
参照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管理模式,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归教学院长分管,学院党委副书记协助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基地(协会)的日常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和建设工作,保证各基地(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心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项目,面向全院遴选指导教师,通过专业老师指导、学生自主组织、中心统一协调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开展科技创新及创业指导和培训、创业案例讨论和创业项目孵化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创新及创业比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软硬件保障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三、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中心及基地的建设工作。
2、负责中心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3、指导学生科技社团活动开展。
4、负责各级科技竞赛(校级、省级、国家级)的项目的申请和组织实施。
5、负责创新创业经费的申请、使用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中心成立后,要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创新实践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将中心建设成一个师生互动,以项目流程管理为核心,以学生自主性实践、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形式的创新实践平台。要制定科学合理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创新创业中心各项实践活动的常态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和调动学生参加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业绩评价办法和相关激励制度,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的工作热情,夯实中心建设的基础。
2、资金保障
设立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参予创新创业活动的作品制作、参加或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奖励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基金主要通过申请学校相关经费、学院专项经费划拨、积极争取企业及校友赞助支持等方式筹集。基金由中心统一协调,对所投入经费作详细的规划,使用范围作明确的规定,针对重点项目,通过定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审批等环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给予经费支持。原则上以奖代补,对校赛、省赛、国赛获奖者按照相应方案进行奖励。此外,中心要对所资助的项目实施过程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3、质量管理保障
积极借鉴其他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先进管理模式,使中心在创新创业项目组织管理、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管理等方面实现科学化管理;对中心的建设内容和指标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落实进度计划;建立激励机制,制订并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定期对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考评,奖优罚劣,保证创新创业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