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建成一支既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对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要求,通过组织教师下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加专业生产实习等各种实践环节的锻炼学习,强化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和能力体系,提高综合素质,丰富教学内容和案例,提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通过科学的考核方式,评价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锻炼学习水平,并与本科生毕业设计、指导专业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和主讲课程的准入制挂钩,增强培养工作的实效性。
二、实施对象
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入院参加工作且没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需承担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的教师和主讲课程有课内实验的教师,必须通过对应专业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且所有实施对象教师必须通过生产实习的工程锻炼。其他教师如本人需要也可申请开展工程实践能力的锻炼。
三、培养方式
从实际工作和教学需要出发,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师本人专业发展方向,经过以下锻炼形式:
1.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工程实践能力培训学习。
2.到专业相关的校外实习基地参加专业生产实习。
3.在专业对口的教学实验室代职顶岗锻炼,指导学生实验、开发实验项目,并参加实验室筹建、设备制作和维修。
4.辅助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工程训练。
四、考核
1.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院所有教师均需经过工程实践能力的考核。
2.经过各种培养方式的工程实践锻炼后,可申请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考核,包括课内实验指导。
3.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对应的工程实践教学活动。主讲课程前必须通过本课程课内实验讲解、操作考核。
4.考核方式为撰写总结报告、实验操作和答辩,并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方面的考核工作。
五、组织与实施
1.学院负责具体组织教师参加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相关系、部积极配合学院协调落实本单位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工作。
2.相关教师根据实施意见,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培养计划,填写申请表,报学院审批后实施。
3.教师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企业、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确保实践培养的质量。
4.各系、部教学基层组织应重视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工作,积极为教师参加工程实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要加强对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管理,定期或随机检查和指导,对教师撰写的报告等进行认真审查。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