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能力及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阶段,也是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为做好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质量,学院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细则实行各系负责学院督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资格的确定
1.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首先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同时至少参加过两届以上(含两次)协助指导工作,且从2014年起通过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实施意见”所规定的锻炼考核项目。
2.鼓励专业方向与学科方向优势互补的两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但应各自独立命题。指导学生的数量为两个指导教师各自单独指导人数之和。
3.为确保教学质量,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一般不超过9人。
4.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可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要参加协助指导工作,协助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5.属在职研究生的青年教师原则上第一年不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6.基础教学部的教师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初次(少于两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不论职称)可与指导教师联合指导,但最终计算分配的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7.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为完成教学实践环节,原则上可协助指导1~2名本科生,但指导具体环节须导师把关,指导学生工作量由导师分配。
8.指导教师指导期间,因公外出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须填报《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出差审批单》,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办公室备案,外出一般以不超过4天为宜,外出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特殊情况,需经院务会研究决定。
二、选题
1.具备指导毕业设计资格的教师,每年秋季学期向各系提出申请,按学院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和“毕业设计实习大纲”。教师制定的毕业设计指导文件既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依据,也是学校、学院和各系对学生进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及毕业答辩的依据。
2.学生根据自己签约单位的情况和科创课题情况,可自行提出毕业设计题目,也可自行选择指导教师,但应按学院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和“毕业设计实习大纲”。学生自行提出的毕业设计题目,需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最终同意的可作为毕业设计题目,题目归属指导教师所在的系部。
3.指导教师选题的审查,首先由系主任负责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将专家评审组织及答辩时间报教学院长处,审查通过后,各系部组织对本系部所属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设计指导资料进行审查及答辩,对选题和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教师本人按期修改完善后,各系将初审通过的毕业设计指导文件提交机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最后审核,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修改完善,达到要求的可指导毕业设计,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当年的指导资格。
4.选题的基本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的建设任务,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以充分锻炼;
(3)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的能力;
(4)课题应紧密结合专业方向,突出专业特色。机制注重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及电气控制;机设注重机械产品的设计及先进设计方法(如CAD、有限元及优化设计)等在产品设计中的具体应用;机电注重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及自动控制;
(5)课题分配原则及方法
课题分配原则上要求每位同学独立完成一个课题,如遇几位同学共同参与的课题,必须提供每个学生在这个课题中所独立承担的部分,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有一张核心结构的部件装配图,此图不得与同组其他学生雷同或相近;或将所需设计的部件传动系统部分以功能分解为若干功能元,同组同学中任意两同学之间为实现该传动功能所划分的若干功能元,至少有一半以上实现的原理或方案结构不同。
三、学生选题
题目审核确定完成后,各系负责组织学生选题,在选题前报选题组织方法,学院审核同意后各系分别组织学生选题,在秋季学期末前完成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及题目布置。
四、过程检查
1.指导教师指导自查
指导教师要保证平均每天至少两个小时到设计地点辅导、答疑;每周填写指导周志,督促学生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这是指导教师的职责,属于正常指导工作。
2.系检查
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设计督查工作,系里定期(不少于3次)进行检
查,检查内容涉及学生设计情况及教师指导情况(检查内容见系(部)检查细则表)。要及时发现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每次检查结束后,向学院上交当次检查记录,此记录作为年底系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3.院专家督导团检查
成立机电学院毕业设计教学专家督导团,在毕业设计进程中,组织院专家督导团每三周一次深入设计现场,对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见专家检查细则表)。
4.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中期,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院长会同系主任、院专家督导团对院毕业设计进行全面中期检查,对每个学生全面进行评分(见评分细则),结果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对不及格的学生确定其是否终止毕业设计或交由学院跟踪处理。
五、过程答辩
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监督采用过程答辩形式: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毕业设计过程的总体方案、部件装配图完成后各安排一次中间答辩环节。
纺织工程专业:开题及实验结束后各安排一次中间答辩环节。
工业工程专业:实习结束及论文初稿完成后各安排一次中间答辩环节。
2.中间环节答辩由3~4位教师组成答辩组,考核的重点为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详见评分表)。
3.学生分组及答辩教师构成统一由各系部负责,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学生分组、答辩教师组及答辩时间确定后报教务办备案。
六、答辩工作
毕业设计答辩前一周,审查学生的毕业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完成情况,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院所检查情况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答辩采用参加学校、学院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和目的,公开答辩既可起到全院师生互相交流,取长补短的积极作用,又可提高教师指导的责任心,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
1.学校公开答辩:按学校安排进行。答辩学生由学院公开答辩成绩优秀中选取。
2.学院公开答辩:
(1)答辩前学院分配名额,各组指导教师参考2次中间过程的答辩成绩,由指导教师推荐1名小组学生参加院级公开选优答辩;
(2)各组2次过程答辩成绩与指导教师平时成绩之和,成为学生参加院级公开答辩的最后成绩;
(3)小组答辩,答辩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各系负责上报每个小组答辩专家及学生名单,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小组答辩,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由平时成绩、过程答辩成绩及终级答辩成绩组成:
1.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按评分标准评出学生的平时成绩,占30%。
2.过程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按两次过程答辩标准评出两次过程答辩成绩,两次过程答辩成绩各占10%,共计20%;每个过程答辩不及格者经整改后答辩再不及格者给予黄牌警告,学院督导组跟踪,最终参加院级公开答辩;整改后答辩及格方可进行下一个毕业设计环节。
3.终级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按答辩标准评出学生答辩成绩,占50%。
4.成绩<60 分为不及格。对不及格的学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延长一周时间,继续进行毕业设计,重新答辩后评定成绩。
八、毕业设计实习及实习费标准
1.各组毕业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实习前填写毕业实习计划表报教务办备案,否则不予报销实习费用。
2.毕业实习费用标准
实习费用按学院规定标准执行。除了正常实习费用,其它一律不予报销,报账时间为答辩前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