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规范本科选课工作,加强选课管理,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指导学生正确选课及解决学习中的困难问题,使之顺利地完成本科学业,机电工程学院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管理规定》,制订我院本科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如下:
一、本科学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全面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发展,重点指导学生如何寻求知识、汲取知识、运用知识,使学生构建出符合自身特点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
1.向学生介绍专业内容、方向及发展趋势。专业在本学科及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取得的成就,教育学生热爱自己的专业,端正学习目的。
2.向学生介绍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情况、毕业要求等,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他们制定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每个学期选课提供帮助。
3.向学生说明课程计划中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学生选课提出建议,说明不同选择之间的差异。
4.向学生介绍各门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学习每门课程时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的学习提供策略和方法方面的指导。
5.对本专业学生可能的跨专业学习提供咨询。
6.听取学生对课程计划和每门课程的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学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7.在每学期的“选课阶段”前,指导教师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计划,与学生办联系,确定时间、地点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方式,指导学生正确选课,解答学生在选课中的各种问题。
8.加强与班主任、辅导员的密切配合和交流,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实现信息共享。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凡担任本科生学分制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每学期15个工作量计算。
三、学分制指导教师名单
1、主管教学院长:刘永平
2、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系:张永贵、宋孝宗
3、机械设计系:张洪生、张淑珍
4、机电控制及自动化系:胡世军、王保民
5、工业工程系:赵家黎、方景芳
6、纺织工程系:崔萍
7、教学秘书:艾宏玲、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