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即由教师担任学生的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通过与导师的交流,有效解决思想上的困惑、排除心理障碍、获得学习方法的指导和专业学习方面的指导,使学生在理论学习、技能训练、社会认知、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和身体心理等各个方面都得到积极发展,真正成为知识够用、技能扎实、视野宽广、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素质过硬的高素质专才。导师制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强化我院对“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卓越班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大学生“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根据“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卓越计划要求,特制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卓越班导师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在学院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卓越班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系、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导师的任职资格
凡我院教师和与我院联系紧密的企业、行业协会人员,师德良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体健康、积极关心学生发展者,均可被聘为导师。
第三条 导师的职责
导师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体现“教”和“育”,突出“引”和“导”,在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职业指导,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了解将来要进入的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及其发展前景,了解行业的岗位、职位,提高学生的职业情感、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做学生的职业引路人、职业生涯规划人和人生引航人。
2.指导学生要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兴趣,按照指导性教学培养方案,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过程、学习目标、学习态度进行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做学生的学习引路人和信心培育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
3.对学生的心理发展进行指导,指导学生为人处事、读书治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建立和谐和睦的宿舍、班级氛围,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
4.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指导,学生参与到教师科研课题研究,通过“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等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熟悉科研环境,参加学术报告或开题报告等,不断拓展学生科研思路,进行科学探索、科研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做学生的研究启蒙人,培养学生的研究精神。
5.对学生的创新工程、创业、创新大赛进行指导,做学生的活动指导人和创新引路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
6.引导学生自理、自立、自强,培养社会责任感、荣誉感、感恩心、公德心,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
7.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条 导师的聘任
由教师个人申请与专业推荐相结合,并填写导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由各系、室、所填写推荐意见,在全面考查、专业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通过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聘任,由学院颁发聘书。已获聘任的导师不能继续担任导师工作,须填写《导师离任申请表》,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可不再担任导师。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卓越班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
(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2)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科研工作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4)身心健康;
(5)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6)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3.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予以公布,报教务办公室备案的方式进行。
4.受聘时间:
从卓越班大二第一学期开始,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选择导师, 根据学生人数,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聘任一期一般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导师由学院直接负责管理与考核,每一学年考核一次,由教务办负责组织工作总结和评价,评价方式以导师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三者相结合,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导师反馈。
1.导师自评:以工作量表为基础进行评价,并撰写工作总结,以会议汇报的形式进行。
2.学生评价:学生评价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根据与导师交流次数、交流内容等方面,通过学生的受导总结对导师进行评价。二是进行调查问卷,学生填写评价调查问卷,请学生主要从导师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指导的频率、指导方法的科学可行性、学生受益的程度等方面对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这两种方式对导师工作及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3.学院评价: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和导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按照各项活动导师指导学生在参与度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第六条 学生导师选择办法
学生查阅导师信息资料后,由院教务办组织学生遴选导师,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指导教师一次性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确定后的学生及导师名单报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导师指导办法
1.面对面、手把手进行指导。
2.通过电话、邮件、在线交流工具等渠道进行交流和指导,尤其要重视利用MSN、QQ、飞信、博客、微博客等网络交流工具。
3.集中指导,个别解惑。对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个别予以回答。
4.开展主题读书、主题研究、主题自主学习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研究能力。
5.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工程、创业、创新等各种大赛活动,在活动中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意识、团队意识和职业精神,活动过程以学生为主,导师全程指导。
6.重点培养,发挥能干同学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组织带动作用。
7.导师认为可行的其它方法。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学院每年按照导师指导学生人数,给予导师工作补贴,每个学生每年10个工作量。
2.导师和辅导员工作的分工与协调。实行导师制后,由辅导员承担班级管理行政事务,如班级建设、组织班会、社会实践成绩打分和登录、学生奖惩记录登录等相关任务。以导师为主,辅导员主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支持。发展党员要听取导师的意见,并以导师的意见为主。
3.导师的申报于每年7月进行,9月中旬进行选择,9月底前确定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并开始进行指导。导师第一次与学生见面,须召开针对所有指导学生的见面会,让学生认识导师,导师介绍自己的指导要求。
4.导师与学生讨论,为学生设计一份指导计划,按照指导计划实施指导。指导计划于每年10月底交教务办公室。导师要注意收集指导过程和指导成果的图片、资料,以备学院举办专题展览、专题汇报材料之需。
5.导师每学年撰写一份指导总结。指导总结以写实的手法,写自己做的事、分析自己的不足、未来改进的措施。
6.辅导员布置所有学生写一篇受导总结,介绍导师的指导情况、自己的收获。学生总结和导师总结并纳入导师考核。
7.导师一导到底,从学生认知教育一直到学生毕业前的就业指导、论文指导、毕业后的联系,实行导师服务一条龙。
8.学院定期召开导师碰头会、总结会,交流指导经验和心得,形成可以互相借鉴的文字,帮助所有导师共同提高。
9.鼓励本专业老师在教学、科研、综合训练、为人等方面形成特色,以特色吸引学生,以特色指导学生,真正引导学生成长,使学生受益终身。
10.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