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全国及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修订稿)》(兰理工发[2013]178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15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本次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校注册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满一年,课程成绩优良。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属于本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较为突出,并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或录用EI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SCI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四、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较大、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五、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非涉密。
六、申请人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不计划申请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的选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博士生本人与指导教师联合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推荐,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每学院限报2人,申请受理截止日期:4月9日。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