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一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3.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且近一年来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0名(毕业班可放宽至15名);
4.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级,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5.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的积极分子,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应进行重点培养和推荐。
6. 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7.在全国、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就者;国家、省、市、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者;
8.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