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有关要求,学生党总支每年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员实施“四个一”工程先进个人,并推荐至学校或学院对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评选表彰的基本条件为:
1、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
(1)重视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广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积极宣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提高广大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2)党支部组建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并组织和带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努力奉献,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取得突出的成绩。
(3)重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党支部班子健全、支部党员人数合理,坚持两周一次组织生活制度,作风严谨,工作规范。
(4)重视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广大学生党员坚持集体主义,树立大局观念,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党支部全体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校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等多项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良,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优秀学生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3)坚决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热爱学生党员带班工作,积极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党的宗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5)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大局观念,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6)热爱所学专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努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7)、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发展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刻苦学习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和熟悉党支部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够正确行使党组织赋予的权力。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支部党员和广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热爱所学专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努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6)、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4、学生党员“四个一”工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四个一”工程实施方面实现承诺、效果具体、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