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下放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截止2015年8月31日前2015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调整与改派工作仍可在学校办理,办理手续等相关说明如下:
一、学生未报到需调整
1、初次打印报到证时未就业毕业生,未到生源地报到但后续新签约单位,由二级学院就业辅导员审核资料,修改电子版派遣库并发送至就业中心,领取新报到证时,就业中心将审核三方协议并收回初次报到证篮联(若白联未进学生档案,需一并收回)。
2、初次报到证打印错误,学生未到相关单位报到,二级学院出具情况说明(错误原因、学生签字、学院盖章),修改电子版派遣库并发送至就业中心,领取新报到证时,就业中心将收回初次报到证篮联。
二、学生已报到需改派
1、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即回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所需改派资料
(1)原报到证篮联;
(2)单位接受函(证明)原件或协议书一份(接收函务必加盖公章,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务必办理)。
2、毕业离校时已签约,违约后现申请改派的毕业生所需材料
(1)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报到证抬头如有两个单位名称则需要两个单位的解约函);
(2)原报到证篮联;
(3)新单位接受证明同1(2)。
3、签约到省内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改派手续
4、考上研究生申请放弃就读的毕业生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需要个人签字和家长签名;
(2)录取院校退函;
(3)录取通知书原件。
5、毕业离校时已签约现在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毕业生所需材料
(1)原单位解约证明;
(2)原报到证篮联;
(3)生源所在地市(州)级人社局接受证明原件(证明上务必写明本人为本市州生源,并加盖地市州人社局毕业生分配专用章,县区级人社局证明无效)。
6、报到证丢失补办所需资料
(1)甘肃日报社挂失报纸原件(挂失内容包括10731开头的报到证号);
(2)个人申请,申请上黏贴甘肃日报社报头和挂失内容部分;
(3)未在报到证派遣的就业单位报到或生源地毕业生报到部门报到的证明。
注:单位接受证明和协议书作为签约有效凭证,调档函和劳动合同等其他证明资料不能作为改派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