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亚德客奖学金”实施办法
(试行)
“亚德客奖学金”是由亚德客国际集团提供资金,在我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社会性专项奖学金。为做好我校“亚德客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亚德客国际集团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亚德客奖学金”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不含委培、定向、国防生)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高,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3、学习刻苦努力,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且入校以来无重修、重考课程。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社会公益活动,上一学年不低于20学时。
5、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5、申请“亚德客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第三条:“亚德客奖学金”的具体执行由兰州理工大学资困助学中心负责,各学院认定机构负责本院的具体评定工作。
第四条 “亚德客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亚德客奖学金”资助人数每年30人,每人每年3000元。
2、“亚德客奖学金”各学院名额由资困助学中心分配。
第五条 “亚德客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亚德客奖学金”由学生自己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同意推荐,学院、年级(或专业、班级)两级评定小组负责评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
2、“亚德客奖学金”按年度申请、评审,每年9月份开始,当年10月中旬前评审结束。
3、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应认真组织、实施“亚德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各学院评定小组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力争将优秀的学生推荐出来;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亚德客奖学金申请表》。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6、同年度获得“亚德客有美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亚德客奖学金”。
7、学校评定小组依据“亚德客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无异议后面向全校张榜公示五天,征求意见,而后上报亚德客国际集团审批。
第六条 “亚德客奖学金”的发放
“亚德客奖学金”由我校资困助学中心在得到亚德客国际集团同意后上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七条 “亚德客奖学金”的使用管理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将“亚德客奖学金”用于在校的学习生活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亚德客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当年“亚德客奖学金”。
1)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者。
2)违犯国家法纪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拘留,或者以上法律处罚者。
3)获得“亚德客奖学金”后,拒不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相关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第八条 “亚德客奖学金”的评定要求
1、“亚德客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定条件,若发现条件不符者,直接取消评定资格,且不允许补报,相关名额由其他学院补充。
2、“亚德客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旦查实,将追究相关机构和领导人的责任。同时取消相关学院下一年的“亚德客奖学金”名额。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学生管理处。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